男女主角分别是苏牧沈云初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商贾赘婿,吃尽天下!结局+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云何梦晚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许青娘闻言不解的问:“你不回沈家吗?”“暂时不能回去。”苏牧委屈巴巴的看着她,话里的意思很明显。“你......你要去我家?”许青娘瞪大眼睛,吃惊的问。“我只有你一个熟人,你不会见死不救吧?”“不好,这样不好吧!”许青娘闻言低下雪白玉颈,她此时心里很复杂,不是不想收留苏牧,而是她压根就没家,吃喝睡都在这艘乌篷船上,根本没有条件收留苏牧。苏牧不知道她的处境,略微有些失落的点了点头,轻轻咳了两声,问道:“可不可以帮我给沈家送个口信过去?”许青娘有些愧疚的低着头,良久才道:“好,要送什么口信?”“就说我已经逃回来了,暂时不能回去,如果有事可以来廊桥找我,还有让沈家小心一点,那些山贼未必肯罢手。”许青娘没办法收留苏牧,帮他去沈家送信却不难,...
《商贾赘婿,吃尽天下!结局+番外》精彩片段
许青娘闻言不解的问:“你不回沈家吗?”
“暂时不能回去。”苏牧委屈巴巴的看着她,话里的意思很明显。
“你......你要去我家?”许青娘瞪大眼睛,吃惊的问。
“我只有你一个熟人,你不会见死不救吧?”
“不好,这样不好吧!”
许青娘闻言低下雪白玉颈,她此时心里很复杂,不是不想收留苏牧,而是她压根就没家,吃喝睡都在这艘乌篷船上,根本没有条件收留苏牧。
苏牧不知道她的处境,略微有些失落的点了点头,轻轻咳了两声,问道:“可不可以帮我给沈家送个口信过去?”
许青娘有些愧疚的低着头,良久才道:“好,要送什么口信?”
“就说我已经逃回来了,暂时不能回去,如果有事可以来廊桥找我,还有让沈家小心一点,那些山贼未必肯罢手。”
许青娘没办法收留苏牧,帮他去沈家送信却不难,听完苏牧的嘱咐,随即将船靠岸,离开时又交代苏牧将船划去湖心等她。
她似乎明白了苏牧的担忧。
苏牧将乌篷船驶离岸边,便钻进了乌篷,此时他才发现许青娘竟独自一个人吃住在船上,乌篷里只有几样简单的生活用具,条件格外艰苦。
富人广厦千万间,穷人头顶无片瓦。
唉!古人诚不我欺啊!
苏牧摇了摇头,俯身躺下准备小睡片刻。
......
沈家虽然富足,但商人的社会地位很低,官府修桥跟商人要钱,修路也跟商人要钱,赈灾还要跟商人要钱。
官府只要开口,商人就必须掏钱,碰到贪得无厌的官员说破家就破家。
沈家这次碰到的不是贪得无厌的官员,而是杀人如麻的山贼。
飞凤寨寨主陆悬楼狮子大开口,要沈家拿出十万两才肯放苏牧回来。
沈家父女一时没了主意,就是将沈家家产全卖了也凑不出十万两。
父女两人很快将主意打到了方子期的字据上。
但这张字据上的十万两银子,沈万德没能力跟方家讨要过来。
沈云初那晚就说过,方家未必肯给,即便最终方家肯给也不会如数给,能给一万两就不错了。
父女两人正在发愁的时候,韩小六跑了进来。
“老爷,大小姐,姑爷回来了。”
沈万德和沈云初闻言都愣住了,鸡笼山的山贼何等凶残,苏牧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病秧子怎么可能逃的回来?
一旁的韩忠听了,立刻怒骂道:“兔崽子,胡说什么呢!”
韩小六急忙解释:“爹,是真的啊!姑爷让人送口信回来了,送信的人就在门外呢!”
房间内三人半信半疑的看着韩小六。
沈云初惊疑问道:“送信的人在哪?他为什么不回来?”
韩忠急忙道:“还不快去请进来。”
韩小六急忙跑出去请人。
片刻后,一身粗衣打扮的许青娘被韩小六请了进来。
沈家父女一眼就认出来了,是月前在湖里救过苏牧的船娘。
许青娘进了门直接将苏牧的话说了出来。
沈云初此时才反应过来,苏牧不回来是对官府那边有顾虑。
“爹,女儿现在去见他。”
“暂时不要见。”沈万德立刻出言制止了,“容我去拜访一下府尊大人,没有摸清官府的意思前,他的行踪不宜泄露。”
沈万德在临湖摸爬滚打这么多年,终究比沈云初看的透彻,稍一想就明白了,苏牧虽是逃回来了,却还有官府那一关要过。
沈云初闻言低下头咬着唇角不作声了。
苏牧被这些人裹挟着直接进了山,在山中行走半日时间,直到午时来到了一处山寨。
进了山寨苏牧就被关进了一个房间。
苏牧身体一歪,倒在了房间内仅有的一张木板床上,他被折腾了一夜,又在山里走了大半日,身体早已经乏困至极。
这个时候,苏牧反倒没心思去骂这些土匪,不得不正视一下自己的处境。
对方没有杀自己,说明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,可是该怎么离开呢?
那个大汉是这处山寨的寨主,来时看到山寨占地面积不小,少说也能住下千八百号人马。
苏牧叹了口气,这是在古代,出门在外没几个护卫,分分钟被人杀人越货。
现在看来,自己逃离沈家的想法,显得多么幼稚可笑。
没有自保的实力,出了城就是只待宰的肥羊罢了。
而此时,身在临湖城的沈家父女早已急的坐立不安。
沈万德昨晚去拜访临湖知府吃了闭门羹,本想着第二天再去,谁成想昨晚会有人前来劫狱,苏牧还被一起劫走了。
沈云初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,韩小六和几个丫鬟站在一旁低着头,脸上都是担忧的神色。
“爹爹,现在如何是好?”
沈万德叹了口气:“幸亏劫匪没有杀人,只是将人带走了,否则......”
沈云初闻言脸上露出惊惧的神色,同时也有些庆幸,是啊!如果劫匪选择杀人,自己真的要守寡了。
“那该怎么办?”
沈万德道:“我已经让韩忠打听清楚了,昨晚劫狱的人应该是鸡笼山的土匪,他们救走的人是悍匪陆玄楼。”
“啊!”沈云初震惊的叫了一声。
韩小六和几个丫鬟也是震惊的睁大了眼睛。
鸡笼山离临湖城并不远,只有三十里不到,关键是有一伙穷凶极恶的土匪盘踞在山上,山顶深凹下去,形似鸡笼,地势极为险要,只有一条小路进出,非常易守难攻。
这群土匪觉得鸡笼山的名字难听,给山寨起名为飞凤寨。
飞凤寨寨主陆玄楼是个远近闻名,凶名赫赫的悍匪。
十年前,鸡笼山发生了一桩大案,当时一支镖队押送镖物经过鸡笼山下的黄梅坞时,陆玄楼不止带人抢了镖,更是将三百多名镖师全部杀了。
这个案子当时闹的很大,官府数次出动官兵进山剿匪,都是损兵折将无功而返,官府最终不得不放弃。
十年时间过去,飞凤寨倒是没有再闹出什么事情,至于陆玄楼怎么被官府抓到的,沈万德也不太清楚。
“如何是好,如何是好......”
沈云初容色间有些失态。
沈万德沉思片刻,安慰道:“初儿不要心急,苏牧应该暂时不会有危险,韩忠已经去鸡笼山了。”
沈家只是薄有家财,往前推两代人,只是穷苦寒门,后来人丁凋零,在科举无望的情况下,为了生计便转了商户。
商人在此时的社会地位非常低,苏牧被土匪掳走,官府压根不会管。
沈家想要救苏牧就只能派人去鸡笼山拜码头,最好的结果是花钱将人买回来。
沈云初也明白,现在着急没用,只能等消息传回来再说,但她心里如同一团乱麻,忍不住担忧苏牧的安危。
......
苏牧突然在梦中惊醒,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了,睡了多久,发现外面天还是亮的,随即下了床。
腹中一阵饥饿感传来,他伸手在怀里取出油纸包,愣了片刻,却没有打开,而是重新放了回去。
苏牧对此很无语,这个时代的女人地位很低,婢女和小妾是可以随意买卖或者送人的,但他还是很难接受这种操作。
曲玲珑和沈云初可不这样想,从小接受的教育,严重固化了她们的思维方式。
男子科举入仕为官,女子嫁入仕族阀门,便是她们理解的这个时代上升的阶梯,没有人可以违背这个规则。
苏牧返回座位,沈云初和曲玲珑也跟了回来,只是都不曾说话,坐在那里各自想着心事。
此时李泰旺走到中堂过道的位置,说道:“一炷香时间已到。”
“封庄吧!”程烬吩咐一声,不再接受人们的押注。
从赔付比来看,很多人还是不太看好苏牧。
介子修起身将写好的诗词交给了李泰旺。
李泰旺看完频频点头,朗读了出来,“关外兵威肃,云边万木低,乡心何处写,不是陇头啼。”
“好诗!”
“介进士果然才华横溢,此诗甚妙,甚妙!”
人们听完纷纷夸赞起来。
苏牧内心却是一紧,不禁感慨,大魏的文人都是妖孽吗?能考中进士的人果然非比寻常。
沈云初只是淡淡一笑,苏牧今天的表现足以让人刮目相看,但跟介子修比起来还差得远。
她默不作声的将纸笔重新摆放好,抬眸看向苏牧。
“随便写一首就好,输了也没关系。”
苏牧撇撇嘴,拿起笔,口中默念着,却迟迟没有下笔。
不可否认,介子修这首诗虽不太贴题,却也是个不可多得的作品,表明其在诗词一道显然有很深的造诣。
苏牧本以为必胜,没想到介子修竟有如此才华,长舒一口气,摇摇头,口中轻吟:“秦时明月汉时关,万里长征人未还。但使龙城飞将在,不教胡马度阴山。”
笔锋落在纸上,写的却是:“四海兵戈犹在目,九边烽火未惊心。三千里外求贤诏,不使胡尘近汉城。”
这个时代没有唐,也没有王昌龄闻名于世的《出塞》。
苏牧却没有选择直接抄,他不会写诗,但不妨碍他会仿写,将王昌龄的出塞打散,重新组合出一首符合韵脚的诗,对他来说并不是难事。
旁人离得远听不到,沈云初和曲玲珑却是有些怀疑自己耳朵出了毛病。
因为她们发现苏牧口中吟的和写在纸上的完全不一样。
两女惊讶的看着他,试图从中看出点什么。
苏牧只是笑了笑,吹干墨迹,交给了李泰旺。
李泰旺一接过来便被苏牧这手瘦金体惊讶到了,看了苏牧一眼,低头朗读了出来。
“四海兵戈犹在目,九边烽火未惊心......”
围观众人发出阵阵惊讶。
“嘶!”
“这是首七言!”
“这......谁的诗更好?”
“四海兵戈犹在目,九边烽火未惊心......这是何等胸襟!”
“三千里外求贤诏,不使胡尘近汉城......这是何等气概!”
“难道沈家养婿真的开窍了?”
众人面面相觑,难以置信的看向苏牧,有些人则看向李泰旺。
李泰旺此时脸色有些难看,介子修的诗并不差,偏偏他的诗偏题有些远,苏牧写的则更加贴合题,也更加磅礴大气,明显更胜一筹。
介子修听完苏牧的诗后心里也没底了,手心已经冒起冷汗。
方子期面露惊慌,他也明白苏牧的诗更好,更贴合主题。
十万两银子啊!怎么办?
沈云初瞟了苏牧一眼,口中喃喃轻语:“他吟的那首分明更好,典故也多,为何写了这么一首出来?”
一旁的曲玲珑道:“他兴许是想输吧!”
呃!沈云初此时才想起来,自己是想要他输的。
苏牧回到座位,对着满脸惊讶的两人耸了耸肩,“这是我最低的水平了,赢了可不能怪我。”
这确实是他的最低水平,能抄没抄,反而是用一个月来从大魏《礼部韵略》中学到的韵律仿写一首交上去,可见他是诚心想输的。
两女同时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给他,这是最低水平吗?你如果全力发挥,别人还要不要活了?
“公子,公子!”
程烬被身边婢女从愣神中叫醒,皱眉看向苏牧的位置,咬牙道:“这厮莫非是妖孽不成?”
不好!要快点离开这里才行。
程烬想到等会儿姐姐发火的样子,抬脚就要走,刚到门口就碰到了赶来的程衡和宴公卿。
程烬立时一愣,急忙上前,低头合手作礼:“祖父,宴山长。”
“急急躁躁的样子成何体统,明日去白鹿书院入学,不要到处乱跑了。”程衡沉声哼了一声,对着宴公卿道:“我这顽孙今后就拜托公卿帮忙调教了。”
程烬在京城整日逗狗遛马不学无术,让他父亲程瑛伤透了脑筋,送到临湖来,是想将他送去白鹿书院读书,治一治他这混不吝的毛病。
宴公卿轻捋胡须,笑道:“程公言重了。”
程烬立时蔫了,低着头闪到一旁,显得出奇的老实。
“程公,宴公。”
李泰旺此时来到两人身前合手施礼。
宴公卿和程衡同时道:“李山长辛苦了。”
两人无论年纪和辈分都比李泰旺要高,故此李泰旺对两人显得极为尊敬。
与此同时,堂内众人纷纷上前见礼。
三人随后一起走到正堂中央的桌前坐下,寒暄几句后,李泰旺将苏牧和介子修比对诗词的事说了出来。
“嘶!”程衡突然倒吸了一口凉气,看着苏牧写的诗,惊讶道:“这字!——”
“程公也发现了?”李泰旺笑道。
“笔迹纤细秀美,又不失筋骨,书法新奇,用笔老道,已有自成一派之象。”程衡震惊的问:“这字是何人所写?”
“程公这是明知故问啊!”李泰旺摇了摇头,他看不起苏牧的身份,却不得不认可苏牧的才华,说话间带着一丝无奈。
“莫非是出自沈家养婿的手笔?”
程衡还是不太相信,年轻人诗词写的好可以理解,这开一派书法的功力,绝不是一个少年能做到的。
宴公卿将纸接过来,只是一眼便也被震惊到了,他的想法与程衡一样。
此子莫非是妖孽?
在场之人都是这个想法,同时望向了苏牧的位置。
整个大堂内,也只有苏牧一个男子还坐在原位,他根本没有上前见礼的意思。
“你为何让他签下这份字据?”沈云初好奇的问,脸上有了一丝慌张的神色。
“这份字据要看怎么用。”
苏牧笑了笑,没有解释,起身离开了座位。
沈云初片刻茫然过后,抬眸看着苏牧离开的背影,喃喃自语:“为何越来越看不懂他了呢!”
对于自己这个夫婿,沈云初太了解了,一直以来身体孱弱,识文断字的水平也很一般,赋诗作词更是从没有过,怎么突然就变了呢?
“姐夫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。”曲玲珑双眸露出羡慕的神色,轻轻说道:“人家有些羡慕沈姐姐了呢!”
沈云初抿了抿嘴,绝美容色露出一丝恬然的微笑,就像那灿烂的秋阳般明媚暖人。
方子期看到苏牧走过来,脸色苍白如纸,他不甘心就这么认输,十万两银子对方家可以说是灭顶之灾。
这首《出塞》肯定是他抄来的,可是没有证据啊!当着程衡和宴山长的面也不好反驳。
师兄都不说话了,明显是已经认输了,可银子输的是自己家的啊!
苏牧并没有去与程衡见礼,而是笑眯眯的看着方子期,“听说是我赢了,记得明日天黑之前把钱送到沈家。”
方子期此时已经面无血色,家里本是想让他设法获取沈云初的芳心,他却在此将方家家产输了大半,若被父亲知道,肯定会将他剥皮抽筋。
这可是十万两银子啊!父亲宁可不认这个儿子,也不会给的。
方子期只能向介子修投去求助的目光,介子修权当没看到般低着头。
方子期求助无果,一咬牙道:“苏牧,程公和宴山长在此,你的诗是从哪里抄来的?还不从实招来!”
苏牧毫不在意的笑道:“这是要赖账了吗?方公子贵为白鹿书院的学生,竟然如此不要脸!”
宴公卿闻言嘴角直抽,心道这个后生口舌好生犀利,连带他的书院一起骂了。
方子期脸色顿时涨的通红,死鸭子嘴硬的道:“在场诸位都是读书人,哪位曾听说过沈家养婿会写诗词?这诗分明就是抄来的。”
周围众人都是读书人,都经历过十年寒窗之苦,知道读书有多艰辛,苏牧以前如何他们也都有所耳闻,此时方子期这样一说,顿时也跟着疑惑起来。
“方公子说的似乎有些道理。”
“确实有些道理。”
众人用怀疑的目光看向苏牧。
方子期见刚才的话挑起了众人的疑心,顿时信心倍增,脸上再也没有沮丧之色,折扇唰的一下打开,“苏牧,你休想蒙混过关,在场诸位都是聪明人,你这点小伎俩骗不了人的。”
苏牧云淡风轻的笑了笑,“一首诗词而已,我还需要抄?”
“你敢对天发誓这首诗是你作得?”
“有什么不敢?”
苏牧这首诗确实是自己作的,还真就敢发誓,随便发什么誓都不怵。
方子期一愣,立刻改口道:“你既然敢抄诗,说明连脸面都不要了,你发誓我也不信。”
他一口咬定苏牧的诗是抄来的,彻底耍起了无赖,只要苏牧不能证明诗是自己作的,他就不会认账。
程衡和宴公卿只是看着两人争辩,并未开口说话,苏牧之前只是个籍籍无名的养婿,二人心中也是存有疑惑。
苏牧还是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,证明并不难,他绞尽脑汁应该可以背出三五百首诗词,但那样太过招摇了,故此并没打算这样做。
木秀于林风必摧之,偶尔装个小逼无伤大雅,装的太过必会遭到反噬。
“你又凭什么说我家夫君的诗是抄来的?”
此时一个悦耳的女声响起,众人回头却见是沈云初和曲玲珑联袂而来。
众人迅速让开了一条道路,都想知道沈云初会怎么说。
方子期皱了皱眉,没想到沈云初会出来维护苏牧,他此时已经没心思去讨好沈云初,更紧要的是尽快设法赖掉这笔银子。
“沈小姐,非是只有我这样说,而是大家都有此疑惑。”
他将事情起因推给众人,无形之中拔高了自己的品格。
沈云初张了张嘴,想说些什么,又不知道该如何说,因为她心里也有疑惑。
“沈姐姐。”曲玲珑拉了拉她的衣角,示意她赶快做点什么。
“你......你要不再作一首?”
沈云初抬眸看向苏牧,她也想知道苏牧是不是有真才实学,其实心里已经信了七八分,但总觉得幸福来的太突然,让她有些难以相信。
苏牧其实并不想太过招摇,在这封建社会,又是这种身份,苟起来才是王道,只有苟得久,活得才能更久。
看着她期许的目光,苏牧摇了摇头,并未答应。
沈云初愣了一下,没想到苏牧会拒绝再作诗,忽然想到在苏牧房间里取来的那首诗,急忙伸入袖子摸了摸,心中一叹,暗道:坏了,换衣服时将那张纸留在了家中。
“刚刚姐夫不是吟了一首吗?”
曲玲珑不忘提醒道。
沈云初这才想起,扶额一叹,再抬起头时,已是樱口微张,将王昌龄的那首《出塞》吟了出来。
“秦时明月汉时关,万里长征人未还。但使龙城飞将在,不教胡马度阴山。”
沈云初将诗吟出,接着说:“适才我家夫君同时作了两首,给李山长的是稍差的那一首。”
众人此时震惊的张大嘴巴看向苏牧,就连对苏牧颇有成见的李泰旺都是无比震惊。
“好一个,秦时明月汉时关!老夫相信那首诗是苏牧所作。”程衡应声道。
“比之刚才那首气势不减,用典极多,这一首确实更佳。”宴公卿也开口附和,“老夫也信苏牧。”
“程公,宴山长,且慢!”介子修此时开口了。
“师兄。”方子期看向介子修,眼中露出激动的神色。
介子修上前一步道:“沈小姐在临湖素有第一才女的称呼,谁又能知道这首诗是不是苏牧做的呢?”
“你们耍赖,刚才我亲耳听到姐夫吟过这首诗。”曲玲珑急的开口作证。
“你的话我们不信。”方子期冷问道:“还有旁人听到吗?
曲玲珑和沈云初相视一眼,都显得有些失落,确实没有旁人听到,两人同时抬眸看向苏牧。
门外看守他的山贼喽啰听到房间里的动静,将门打开说道:“我们寨主要见你,跟我来吧!”
苏牧走出房间,抬头看了看天,空气有些清冷,阳光照在身上传来丝丝暖意。
这应该是中午,这是第二天了,那边是南方。
“愣着干什么,还不快走。”喽啰呵斥道。
苏牧悲哀的发现,路上遇到的山贼们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看着他,那眼神像是要吃了他一般。
不知不觉,苏牧被带到了一个木楼里,宽阔的大堂内摆着一张桌子,陆悬楼正坐在桌前用餐,旁边还坐着一位有着倾城国色的美女。
美女十四五岁的年纪,一身红衣,腰间丝带系的很紧,将本就很细的腰肢勒的更细了几分。
“过来坐下吃饭吧!”虬髯大汉并没有抬头。
苏牧愣了一下,旋即走过去坐下。
一张桌子分四面,苏牧坐在了陆玄楼对面。
旁边光彩照人的美女自顾自的吃着东西,表情很是淡漠。
苏牧感觉很饿,但看着面前的碗筷,却没有心情动筷子。
陆玄楼似乎猜到了苏牧的心思,放下筷子,问道:“感觉我这山寨如何?”
“很大,人很多。”
“人多就需要很多钱来养。”
“所以你将我带来这里是想要钱?”
“本来没想对你动手,后来你也知道了。”陆玄楼笑了笑,“我这些兄弟是一点亏都不肯吃,出去一趟总想带点什么回来。”
苏牧很无奈,落到这些人手里,也是命中有此一劫,“我值多少?”
“那要看沈家肯为了你出多少。”
苏牧摇了摇头,“我只是个赘婿,沈家犯不着为我倾家荡产。”
“你说的也有道理,沈家拿不出满意的价钱,你就留在我这山上吧!总之不会饿到你。”
苏牧闻言伸手拿起筷子就开吃,既然对方只是求财他也就不担心了,先吃饱喝足再说。
看着苏牧三下五除二将盘子里的菜吃光,红衣美女眉头皱了皱,放下筷子,起身语气很不善的道:“我吃饱了!”
苏牧撇了撇嘴,低头继续填饱肚子。
对面的陆玄楼看着红衣女子离开的背影,凝视许久。
吃饱喝足,苏牧打了个饱嗝,“我在这里可以自由活动?”
“最好不要走出房间,更不要靠近寨子边缘。”陆悬楼摆了摆手,将等在门口的喽啰招了进来。
喽啰带着苏牧返回的路上,苏牧打听了一下这里的名字。
喽啰倒是毫不隐瞒的据实说了。
鸡笼山,飞凤寨。
苏牧脑海中将这个信息一过,就想到了关于陆玄楼的传闻。
这一群杀人不眨眼的悍匪。
这里是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山坳,山寨就建在山坳里,周围山上星罗棋布的建了不少瞭望亭,想要逃走除非插上翅膀飞出去。
苏牧感觉到了力不从心,他本就身体孱弱,靠自己逃离这里几乎不可能。
“喝!”
不远处,那个红衣女子手中挥舞着双刀,口中发出阵阵娇喝声。
苏牧停下脚步看了许久,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被人带进了寨子。
是韩忠。
来得这么快?
韩忠远远的看到苏牧,停下脚步似是在跟对方请求着什么。
苏牧想要过去,却被喽啰拦下了。
他很不希望因为自己导致沈家败光家业,毕竟沈家养了他八年,无论怎么说于他这具身体都是有恩的。
韩忠最终没能见上苏牧一面便被带走了。
此时,红衣女子停下手里的动作向苏牧走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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