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所担心的事情,一件都没发生,到了傍晚,老胡回来了。我满心欢喜的迎了他进门,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因为老胡回来而感到这么开心。他给我带了半只烧鸡,我从搬进偏院以后就再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。我接过烧鸡,把鸡腿撕了下来,递到了老胡面前。我明显感到老胡愣了一下,他似乎没有想到我会先给他吃,我看他没接,又往他面前送了送,这次老胡没有犹豫,用嘴接住了鸡腿。他这个动作让我的脸一下就红到了耳朵根。我从没有想过,我有一天会对伤害过我的人产生好感。但是,我觉得老胡应该不是一个坏人,起码他对我没有那么坏。他再也没有打过我,还给我买好吃的,买好看的裙子,还教我读书写字。如果他脸上没有那么多的恶疮就好了。我一边吃着烧鸡,一边想着。
跟老胡相处这么久,我发现,老胡的身材很高大,宽肩窄腰的,如果不是他的脚是跛的,我都怀疑他是不是哪家的公子。脚?我的脑子突然闪过一个画面,刚刚老胡进门时,脚似乎不跛了,我当时看到老胡太开心了,忽略了这个异常。
老胡似乎一直在留意我的表情,所以当我突然停下咀嚼的时候,他立刻就发现了我的异常。他的嘴角向上挑了挑,却也不说话,只是静静的看着我,等我开口。
电光石石间,我回想了与老胡相遇以来所有的细节,两年前老胡伤到脚之前,我只远远的见过他的背影,那时的老胡似乎没有这么高这么壮,听其他下人偶尔提起这个马夫,语气里都是带着不屑的,说这个人木讷,也不喜与人说话,身上总是有股臭味。我看向现在的老胡,他高大健硕,头脑精明,会识文断字,身上偶尔还散发出血腥气。我浑身一颤,顿时出了一身冷汗,我面前的这个人不是老胡,他只是戴了一张与老胡一样的面皮,他是谁?
“老胡”饶有兴趣的看着我变换的面色与惊疑的眼神,他肯定知道我在想什么,我想他今天一定是故意让我发现破绽的,不然以他的精明,怎么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,让我发现。想到这里,我心下定了定,犹豫的问他:“你是谁?我可以知道吗?”
“小东西,你果然很聪明,”“老胡”突然抬手,从脸上揭下一张面皮,面皮底下是一张清逸俊朗的脸,剑眉星目,鼻梁高挺,只是脸色有些白,可能是因为长期不见阳光的关系。
我从肚子里搜刮了一遍所有能用来夸赞男人的长相的词,却丧气的发现,只有丰神俊朗这个词勉强配得上他。
“我叫时锡,我不说你应该也能猜得到我是做什么的。以后我会经常出门,所以提前给你提个醒,老老实实的呆在这里,哪里也不要去,不该动的心思不要动。只要你听话,你的日子就会一如既往。”时锡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我,仿佛只要从我的眼神里看出一丁点的反抗,他就会立刻杀了我。
“我听话!我一定乖乖的,哪也不去!”我用力的点着头,生怕答应晚了他后悔,然后杀我灭口,转身对别人好。
“你不好奇我为什么要伪装成老胡,待在木府吗?”时锡看着我点头如捣蒜,有些好笑,便起了逗弄我的心思。
“不好奇,不好奇,好奇害死猫的道理我还是懂的。你对我好,比整个木府的人都好,我只要知道这个就够了。我好日子还没过够呢,怎么可能想不开寻死呢?”我讨好似的看着时锡。我才不会承认是因为时锡长得好看,生怕知道了他的秘密,以后就见不着他了。两个月以来,时锡就像一束阳光一样,照进我阴暗的世界,我疯了才会破坏现在的一切。
“你很识时务,这样才能活得久,”时锡伸手摸了摸我的头,“以后我会尽量给你一个无忧无虑的生活,是要你不跑。”
我不知道时锡一定要我留在木府的原因,但是,如果是跟时锡在一起,天天都能看到他那张好看的脸的话,我想我可以留下,不管多久都可以。